作為市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主任,梁斌主要負責審判管理和調研工作。作為一名員額法官,他還要負責專辦企業破產和保險合同糾紛案件。近兩年來,他始終堅持公正司法,辦結各類民商繁案417件,無一件存在在“瑕疵“,其中審結的一件相鄰權糾紛被《中國法院2019年度案例》收錄。
2015年,梁斌成為市政協委員。“政協不是權利機關,參政不行政,建言不決策,監督不強制,主要是通過協商發揮作用。這種作用不是靠說了算,而是靠說得對。政協沒有名譽委員,只有責任委員。”這是梁斌對政協履職的理解,他十分珍惜參政議政的機會,堅持忠誠履職、高效履職、用情履職,2015年至今,梁斌立足本職崗位,發揮專業優勢,在繁重工作之余,多次主動參與市政協社會法制組組織的各類民生調研活動,堅持從中洞察社會經濟發展的問題,用心撰寫政協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2017年,他撰寫了一份《關于盡快設立企業破產專項資金加快淘汰僵尸企業的建議》的提案,分析了目前我市僵尸企業的問題,提出了符合本地特色、切實可行的解決對策,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設立破產援助專項資金的建議意見得到決策采納。如今,我市無產可破的案件都通過這項援助資金進行償付,為無產可破的企業退出市場提供保障,同時,該提案也被評為“2017年度優秀提案”。
最近幾年,梁斌持續關注著民生,傾聽社情民意,積極參與市政協推動的“一村一委員”工作。他利用專業優勢,著力在村居普法、矛盾糾紛化解方面辦實事。在走訪聯系村河頭鎮宜塘二村時,適逢河頭鎮黨委政府推進宜塘山區土地開發項目的攻堅期,村民們對土地流轉開發心存疑慮,導致承包地流轉工作進度較慢。為此,梁斌認真研究投資方起草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合同》,綜合考慮村民利益后,提出修改意見,并會同河頭鎮相關負責人以及村干部一同上門向村民解釋和分析合同,打消他們的思想顧慮,推進了項目的順利開展。
在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后,梁斌堅持守在防疫第一線,主動參與臺金高速公路臨海服務區的卡點志愿執勤服務,連續數周配合交通部門開展高速服務區人員防控,直至一級響應解除。在企業復工復產關鍵節點,作為負責臨海破產審判工作的業務部門負責人,他充分發揮“云技術”,加強對破產管理人疫情期間的破產企業資產維護及處置工作,在此期間,成功處置了破產企業資產處理問題,處置金額達3000萬,有效維護債權人利益。同時,他嚴把破產立案關,對于因疫情原因無法履行到期債務的企業,暫緩破產立案,積極與債權人協商,積極尋求危困企業重整、和解機會。
“我平時主要處理企業破產案件,結合國貿、臺房破產案等長年未結的老案,以及通過我們在這一階段的司法審判情況,我發現破產企業名下財產處置因歷史遺留問題處置難、無產可破案件無力清繳欠稅而注銷難,這些都需要多部門會商,需要破產便利化舉措結合本地實際予以落實,所以今年我將提出《推動破產便利化舉措扎實落地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法治化》的提案。”梁斌希望能夠通過此次“兩會”,將企業的聲音傳遞上去,能夠通過破產便利化方案的出臺,推動建立破產審判府院聯動機制,推動破產案件處置提效增速,更好地推動我市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