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屆全省檢察機關民事檢察業務競賽上,經過近11個小時的筆試和激烈的答辯環節,一個從事檢察工作僅2年的“新手”從35名選手中脫穎而出,榮獲“第一屆全省檢察機關民事檢察業務競賽能手”稱號。
她就是市檢察院檢察官助理楊丹。面對不俗佳績,她說:“這次競賽是對我兩年來民事檢察工作能力的檢驗,但更是一次對標補差、提升能力的契機。榮譽僅是對過去的肯定,未來還需要努力改進提升比賽中暴露的不足與差距。”
2019年8月初,楊丹從天臺縣法院轉任至臨海市檢察院,在第四檢察部從事民事檢察監督工作。
雖然在天臺縣法院期間有6年的民事審判工作經歷,協助辦結各類民事案件2300余件,但是,新的崗位又有新的挑戰。“監督線索哪里來,檢察監督的程序怎么走,檢察建議怎么寫,當時連這些基本的都不知道,真是一頭霧水。”新崗位面前,楊丹還是有點慌了。
所幸,臨海市檢察院有濃厚的傳幫帶氛圍。“身邊都是老師,有什么不懂的,大家都愿意教我。”楊丹說。在同事們的幫助下,聰穎的楊丹迅速熟悉了環境,完成了從法官到檢察官的身份轉換。
很快,一件涉及虛假訴訟的民事檢察監督案件送到了她面前:林某和楊某合伙成立一家服飾有限公司,從事鞋類銷售和服飾業務。2005年開始,該公司委托黃巖某皮具廠代加工鞋子。2016年3月,在林某不知情的情況下,楊某出具了一張欠條,顯示該公司欠了皮具廠近87萬元加工費。2017年10月,黃巖某皮具廠一紙訴狀將該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立案后,將應訴材料通過郵寄送達,未果后又電話聯系楊某簽收,同時對該案進行缺席審理。同年11月17日,判決該服飾公司支付給黃巖某皮具廠87萬余元本金及利息。
一直不知情的林某直到執行期間才知道,公司欠了這么一筆巨款。林某不服判決,于2019年7月11日以這起合同糾紛案涉嫌虛假訴訟為由,向市檢察院申請監督。
仔細傾聽林某的訴求后,楊丹抓住欠條里的公章當初已經登報作廢這一線索,聯系報社,直至找到那條登報作廢聲明;隨后,圍繞這筆加工費,仔細核查聯系人、收貨地、收貨人和付款人等關鍵信息,最終確認是楊某的個人行為,并非公司行為。
根據這些信息,2019年9月25日,市檢察院向市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第二年10月15日,市法院采納了市檢察院再審檢察建議中的觀點,撤銷了當初的判決,駁回了皮具廠的訴訟請求。
經此一案,楊丹辦案就有信心了。她以女性特有的柔性和韌性,將法與情有機結合,把矛盾化解貫穿辦案過程,實現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去年6月,楊丹幫老沈算清了13年前的一筆“糊涂賬”,幫助他取回了退休金。
事情還得從去年5月說起,剛剛退休的老沈到銀行取款時發現,自己的退休金竟然取不出來了。原來,2008年3月,老沈的朋友黃某因為資金周轉需要向某銀行借款4萬元,講義氣的老沈幫他做了擔保。沒想到,黃某后來不但沒有完全支付銀行借款,還玩起了“人間蒸發”,老沈的退休金賬戶因此被凍結。
2010年7月12日,因黃某貸款逾期未還,銀行把黃某和老沈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老沈承擔擔保責任,法院以公告送達的方式告知其參加訴訟。因為老沈的實際居住地點與身份證地址不同,所以老沈并沒有收到傳票,也沒有出現在一審的法庭上。
法院缺席審理了該案,支持了銀行的訴訟請求。在之后的執行中,又因為無法查清老沈的相關材料,導致無法執行。就這樣,老沈莫名其妙地進入了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0年之后,銀行在系統升級中發現,老沈有欠款且養老金賬戶有資金,于是將其養老金賬戶予以凍結。
對于銀行凍結其養老金賬戶的事,老沈不服氣,可銀行拿出的判決書確實是白紙黑字,一個字沒錯。萬般無奈的老沈撥通了12309熱線電話,向檢察機關提出了申訴。
受理后,楊丹經過調查核實,初步認為:原審法院事實認定正確,判決并無不當。但是,老沈這筆舊賬到底該怎么處理?
左思右想后,楊丹向領導提出組織召集聽證會,幫老沈了解這筆“糊涂賬”。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和解。老沈當場就支付給銀行拖欠的借款本金及部分利息。會后,楊丹還聯系市法院,將老沈拉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領到退休金的老沈對楊丹很是感激,特地來到她辦公室表示感謝:“沒想到,為了我的事,你們這么用心。要不然,我的事不知道什么時候能解決,我的退休金也不知道什么時候可以領。”
短短兩年時間,楊丹先后辦理了將近220件民事監督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監督效果。她說:“每糾正一個錯誤,就是離公平正義更進一步。”未來,她將堅定不移地履行民事檢察的監督職能,為打造純凈、公平的司法環境而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