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該局成功辦理了臺州首起輕微違法行為減輕行政處罰案件。
據了解,該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在對我市一家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發現,其貨架上待售的烤面筋等19袋食品均已超過保質期。執法人員當即對這些過期食品實施扣押強制措施。
執法人員介紹,該店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屬于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行為,應處罰金額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該局依法進行立案查處,現已調查完畢。
為推進公正文明執法,市監部門以新出臺的《浙江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和減輕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為契機,積極探索包容審慎執法模式,推行柔性執法。鑒于此案當事人為初次違法,能確定食品合法來源,涉案貨值金額較小,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案發后按規定開展整改,屬于《減輕處罰清單》所列事項。根據新的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市監部門擬作出減輕行政處罰的決定,沒收當事人上述過期食品,并處以罰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