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事年代:南宋
訟事雙方:昌國寺(位于尤溪鎮北三里許)與報恩光孝寺(位于臺州府城巾山下)。
據《佛窟巖涂田記》(臨海博物館收藏有此碑拓文)載,昌國寺是個小寺廟,糧藏不富。這個寺院的施主左譽(曾任湖州通判,尤溪鎮人)生前給寺里出謀:“院北廿里有堰,曰‘高湖’,岸之涂泥可田也!苯B興庚申(1140)三月,僧人宗辯來住持昌國寺,他向當時執掌臨海政事的縣丞(相當于今副縣長)程姓官員請示在高湖圍涂造田,說明田造好后,愿意向官府上交租賦,收了糧食還可供給往來本寺院的人。程副縣長“以為無傷于民,而利于公”,于是就同意了。
經兩年苦戰而工程完工。圍涂造田的范圍為:“東西盡眾田,南伍師山,北及下渡!碑斣诮窠辖值老缕执宓孛!跋露伞蹦习洞蟾攀窃邳S巖橋附近;“師山”可能是今火車南站邊上的小山“嶼山”!皫Z”臺州話里與“柿”讀音相同。碑記作者謝伋是河南上蔡人,初來臺州,也許一時未通曉本地方言,于是用一個音近字“師”來代替,我以為這可能性比較大。只是所存碑文未見造田面積。碑文“為田”以下三個字字跡已磨滅不可辨認,這或許是記造田面積的。
不過,從南宋林表民編纂的《赤城集》卷六的兩篇增學田碑記中可以得知。一是《赤城志》作者陳耆卿在端平二年(1235)七月寫的《增學田記》里面說到,知州(相當于今市長)邢近來到光孝寺,把該寺長期打官司沒有了結的千畝涂田,劃出一半給州學堂,以供學需。二是董亨復在淳祐二年(1242)四月寫的《州學增高涂田記》也有記載,說的是先前臺州有個已經亡故僧人,生前圍造了高湖涂田,前知州已經把其中一半判給州學,報恩寺還頗有抵觸。后來州里派官員實地考查,查明涂田約522畝,大約相當于現在的市畝390畝左右。同時知州趙必愿因為博士楊防請示,把它全收歸作學田。至此,兩寺院訴訟結束。
然而讓人好奇的是:
一、昌國寺開的涂田怎樣被報恩光孝寺“爭踞”了?筆者推斷:首先,昌國寺先前有住持僧寶因曾說自己是“奉檄居此余三十年!(《宋佛窟山轉輪藏碑》)而接任的宗辯法師原本不是昌國寺僧人,“紹興庚申季春,僧宗辯來主是剎!(《佛窟巖涂田記》)也許他也是“奉檄”(接受命令)而來。他的擘畫能力、感召力都相當強,堪稱高僧。那么,他來自哪里?《佛窟巖涂田記》里有幾句話也許能揭開謎底。當涂田開成后,宗辯想請人寫篇文章來記載該寺這一盛大工程。有個被尊為“崇教大師”名叫宗敏的僧人,對宗辯說,如今就職于臺州崇道觀的謝伋,以前和左譽交情很好,如果請謝伋來寫,一定不會推辭的。宗辯聽從宗敏的,于是就有了這篇記文。從這里,我們可見宗辯與宗敏很是親近,兩僧同為“宗”字輩,很有可能出于同門。那么,宗敏原居哪家佛門?再說“南宋報恩光孝寺也是一種特殊寺院……南宋前期宋高宗下令各報恩光孝寺專門為追薦宋徽宗作道場,此后外路官方的佛道法事往往在此類寺舉行。故報恩光孝寺也有相當官方色彩!(河北大學宋史研究中心汪圣鐸《黃敏枝〈宋代敕賜寺田表〉補正辨析》)如此看來,當時報恩光孝寺在臺州的地位不言自明了。宗敏諳熟官場人事,尊為“崇教大師”,在當時的臺州府城當是頗負盛名的高僧,他極有可能是報恩光孝寺僧人。假如這一推論成立,那么宗辯很有可能是由該寺派出去住持昌國寺的。如此,當宗辯圓寂后兩寺發生的持久的涂田訴訟似乎就有些合乎事理了。然而,這只是一種推測,離真相或許還有較長的距離。
二、訟事歷時之長久!杜_州金石錄》編者黃瑞說這場官司打了92年(“涂田開于紹興庚申,下距端平二年乙未,凡九十二年”)。這里,有必要校正一下時間:紹興庚申為1140年,涂田開成時間實為1142年,至淳祐二年(1242)訴訟才停止,其間應該整整有100年。
三、屬于臨海縣的涂田,官司怎么不在臨?h衙打?對此,須從當時臺州行政體制來分析:陳耆卿的《赤城志》的編寫體例為先敘州(即今之地區市一級),然后分敘各縣!冻喑侵尽肪矶咚掠^門一記寺院,寫在最前面的文字:“州。寺院五。報恩光孝寺在州東南一里一百步巾子山下……”報恩光孝寺是州屬五個寺院排名第一的寺院,不屬于臨?h管轄。如此,臨海縣級的昌國寺跟臺州州級第一的寺院打官司,只能由臺州太守來斷案了。
書上鄙見,意在就教于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