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海高速馬鬃嶺出口轉臺金高速臺向匝道附近,發生了一起追尾事故。事故造成后車車頭損毀嚴重,引擎蓋裂出一道大口子,司機范某腿部受傷骨折。
公共畫面顯示,事發前,一輛半掛車因右前輪爆胎停于匝道內分岔路口,占用了部分車道。3分鐘后,一輛欄板貨車為避讓半掛車變更至左車道,在左車道行駛的一輛小車靈活急剎,成功避讓,但緊隨其后的一輛小貨車操作不當撞了上去。被撞的欄板貨車司機史某覺得很委屈:“我變道前,看后面來車還有百來米,但我變道的時候,他離我就十幾米了,然后就撞了!”
對于史某覺得看似很安全的百來米很快變成十幾米的問題,交警表示,因為高速公路行車速度較快,一秒鐘的時間車輛就能往前行駛將近30米。史某變道時花去的三四秒鐘時間,后方車輛已經往前開了100多米。并且,在后續的事故調查中,民警發現半掛車司機高某雖然在故障車后方擺放了三角牌,但擺放距離僅20米遠,不能達到最佳警示作用,這與事故發生也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
最終,交警部門認定,史某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變更車道時影響了正常行駛的機動車,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發生故障的半掛車司機高某和追尾的小貨車司機范某負事故次要責任。
高速交警提醒,開車上路,變道是一個基本操作。駕駛人打起轉向燈變道時,要給自己留夠觀察的時間,判斷一下是否具備變道的條件,同時也要給其他車輛足夠的反應時間。此外,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要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同時在車后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