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和郭劍鋒提出的辭職報告,臨海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接受郭劍鋒辭去臨海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并報臨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