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茍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茍可以利民,不循其禮。”時代在發展,社會主要矛盾也在變化,如果不與時俱進,任由制度僵化教條,漠視體量變化,就會導致隊伍渙散,腐敗叢生,戰斗力銳減。在擁有20萬黨員時建立政權,卻在擁有2000萬黨員時失去政權的蘇聯共產黨就是鮮活的教訓。
新時期新階段,中央新修訂了《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推進9500多萬名黨員自我革新,保持百年大黨生機活力。《規定》以黨內法規的形式,落實新時代好干部標準,推動形成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建設德才兼備、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立場,激勵干部干事創業。共同的使命、愿景、價值觀是克服整體目標與個體目標悖論,匯集干部注意力的關鍵。人民立場是我們黨一以貫之的價值立場,唯有把干部自身放入到更大的意義系統,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而奮斗,才能激發最大的動能。當前,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面對日益錯綜復雜的國內國際形勢,更需要我們站穩人民立場,緊緊依靠人民,不斷造福人民,牢牢根植人民,始終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奮斗。此次修訂,“下”不是目的,根本目的在于健全選人用人機制,激勵廣大干部牢記初心使命、更好地為人民服務,匯聚推進“兩個先行”的磅礴力量。
樹立以實干為底色的用人導向,促進干部爭先創優。習總書記強調,“社會主義是干出來的,新時代是奮斗出來的”。實干為底色的用人導向,不僅是指引干部成長進步的風向標,也是引領干部干事創業的指揮棒。推進干部能上能下,是鮮明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的題中應有之義。《規定》堅持從黨和人民事業出發,聚焦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的解決,以新時代好干部標準等思想制度成果賦能一線干部,通過優進劣退、優獎劣罰,讓善作為的干部有舞臺、讓不作為的干部挪位子、讓亂作為的干部丟帽子,切實以實干引領干事創業導向。在干部配備上,不虛位以待,不求全責備,先立后破,小步快跑,在實踐中大浪淘沙,能上能下,推動建成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在戰斗隊伍。
健全以執行為抓手的體制機制,推動干部迭代升級。“為政之要,貴在落實;落實之要,貴在執行”。《規定》是新時代干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成果,必須健全抓“能上能下”的動態管理機制,才能使干部保持奮斗狀態。要明確“下”的標準。因地因時制宜,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制定“下”的實施細則。要加強督促檢查。把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情況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年度“一報告兩評議”的重要內容,列入巡視巡察和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的工作內容,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要激勵再創輝煌。定期對下的干部進行復檢,鼓勵引導他們繼續發光發熱,對符合重新任職要求的干部及時合理使用、大膽任用,讓“下”的干部有盼頭、有干勁,從而推動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