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們注意了!‘小香家’太陽鏡主播自留款,現在新店開業直播間福利價,僅需19元,過了這個時間我們就恢復原價了!”在某平臺的一個直播間里,主播正在賣力介紹手上的太陽鏡,而其身后的架子上,印有“Dior”“GUCCI”“LV”等標志的太陽鏡比比皆是……
近日,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調查線索,聯合公安部門對一家涉嫌直播銷售侵犯商標專用權太陽鏡的經營單位開展突擊檢查,在現場及當事人周某名下的面包車內發現了印有“GUCCI”“LV”等奢侈品牌標志的太陽鏡5000余副,涉案金額近30萬元。
據周某陳述,他原先在一個眼鏡假貨窩點當財務,去年前老板因銷售假貨被抓。他失業后,想來想去還是決定開網店賣太陽鏡。2023年8月,周某雇了幾個主播,就開始在某線上平臺直播銷售太陽鏡。一開始他銷售的也是正規廠家生產的普通太陽鏡,但由于市場競爭激烈,生意一直比較一般。
今年2月份,為了提高直播間流量,周某開始銷售起了所謂的“尾貨奢牌太陽鏡”,也就是各種國內外大牌的仿制品,這些產品有和正品相似的LOGO和外形,但價格低廉。在未取得品牌方授權的情況下,周某賣起了假貨,并根據各個眼鏡的質量,將銷售價格定在了19元至29元不等。
為了避開直播平臺監管,周某讓主播們給品牌取了諸如“小香家”“老驢家”之類的代號。同時,所有的產品都只有一個鏈接,詳情里只有太陽鏡的編號,沒有產品的具體信息。銷量上漲后,他雇了6個主播在兩家直播間三班倒。為了提高客單價,他還購買了印有品牌LOGO的眼鏡盒。
截至被查獲時,兩個直播間銷售額已達25萬元,其中涉嫌假冒侵權太陽鏡的銷售額約占30%,累計涉案貨值近30萬元。
當事人周某在未取得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授權許可的情況下銷售注冊商標標志的太陽鏡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鑒于涉案金額較大,涉嫌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市市場監管局已依法將該案移送至公安部門。
“假冒的太陽眼鏡質量不過關,普遍存在鏡片材質差、透光率不理想的情況,甚至比不佩戴更影響視力健康。接下來,我們將繼續加強對各個直播平臺的日常監管,也希望各位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提高甄別能力,不要被低價所誘惑。”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