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張,你家衛生間是不是漏水?都漏到樓下了!甭牭洁従舆@話,市民張某愣住了,2024年夏季的某天,樓下鄰居上門反饋了這事。隨后,住在202室的張某便聯系施工人員對衛生間進行了補漏,共花費了1800元。
原以為沒啥事了,結果卻被樓下住戶告知其墻壁仍有滲水。于是,張某鑿開衛生間墻壁內的瓷磚檢查,發現隔壁201室王某家衛生間的排污管才是“罪魁禍首”。
在張某看來,鑿墻、修復墻壁花了400元,總不能都自掏腰包,他告知王某管道漏水一事,并就2200元費用問題進行協商,但王某說:“你自己在那折騰,還要我付費?我家維修管道的錢,你是不是也應該承擔?”
就這樣,兩家人關系一下子跌入冰點。
因這件事產生矛盾,街道以及社區的工作人員、派出所民警輪番上陣調解,雙方均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一年過去了,張某帶著一紙訴狀來到了市人民法院永豐人民法庭立案窗口,要求王某一家賠償因漏水事件給其帶來的損失2200元。立案人員撥打王某電話,被他以不同意賠償為由匆匆掛斷。
法官認為,此類鄰里糾紛案件標的雖小,積怨卻深,易解法律“癥結”,卻難解兩方“心結”。說服張某接受訴前調解后,法官隨即聯系了有著豐富調解經驗的鹿城社區黨委書記、共享法庭庭務主任方華芬。盡管糾紛不是發生在鹿城社區,方華芬卻義不容辭,還表示社區調解員里正好有擅長這方面的“能工巧匠”。
三人一拍即合,一場上門勘察、現場調解便定下了行程。
7月22日上午,調解人員叩開了張某和王某的家門。調解員老楊通過仔細的現場勘察,結合雙方的陳述,認為王某家中衛生間排污管漏水是此次漏水糾紛的源頭。王某也在調解員一段段專業解說和耐心勸說中慢慢紅了臉、低了頭,承認了自家問題。
調解組見此情形,立即發起調解“攻勢”,法官從相鄰權法理及規定出發,講清漏水事件對其他鄰居造成的損害;老楊憑借多年的維修、調解經驗,引導雙方當事人意識到訴訟所需耗費的時間和精力,讓當事人逐漸對賠償金額主動做出讓步;方華芬通過拉家常、問冷暖的方式,幫助雙方當事人感悟同鄉之誼和“遠親不如近鄰”的道理。
在法理情理的交互勸導下,王某終于松了口,表示愿意賠償1200元。張某也隨即表示,這次修理自己家也受了益,算是提前解決了一些隱患,接受賠償方案。
在調解人員的見證下,雙方簽署調解協議,王某當場支付了1200元,雙方均表示不會因本次漏水糾紛再起爭端。
近年來,市人民法院依托矛盾糾紛多元調解機制,堅持推進前端化解、實質化解,聯動街道社區、共享法庭等基層解紛力量,以將心比心的真誠開展調解工作,以情理交融的家常話消融鄰里隔閡,精心繪制“矛盾化于微瀾,法治潤澤心田”的基層善治圖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