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下午,市公安局警務航空隊在紫陽街千佛井附近巡邏時,發現有無人機在禁飛區域“黑飛”。民警立即指令周邊巡邏警力同步開展搜尋,很快在附近找到操控無人機的男子王某,將其當場控制,繳獲無人機一架、遙控器一個。同時,對“黑飛”無人機飛行數據進行檢查和固定取證后,將王某移交古城派出所進行偵辦,這系我市首例因違規使用無人機被依法行政處罰的案例。
經查,王某,臨海人,系本地一婚慶公司員工。他知曉在禁飛區域需向相關職能部門提前申報、批準方可飛行,卻依然存在僥幸心理,以為短時間小范圍飛一下不會有大問題,結果起飛不到3分鐘便被民警查獲。
由于未造成重大事故或嚴重后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浙江省無人駕駛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規定》相關規定,市公安局依法對王某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無人機應依照國家規定實行實名登記管理制度,若無人機需在禁飛時間和禁飛區域內起降、飛行的,需經相關職能管理部門批準后,報活動安保組委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