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民法院與市自然資源規劃局舉行環境資源執法司法協同聯動機制簽約儀式,簽訂了臺州市首份《關于建立環境資源執法司法協同聯動機制實施方案》,這標志著我市環境資源執法司法良性互動深化,將有力提升我市環境資源執法司法工作水平,擦亮臨海共同富裕的生態底色。
據了解,該方案簽訂后,有關方面將協調區域內森林、林木、林地、濕地、自然保護地、野生動植物、公共綠地等資源保護,實現生態保護、綠色發展、民生改善有機統一,用嚴格制度和嚴密法治保護森林生態資源,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司法提前介入機制,推動環境資源案件訴源治理,預防和化解環境資源爭議,完善環境資源相關案件強制執行機制,合力破解生態環境領域非訴執行難題,形成“破壞-懲罰-修復-監督”生態保護閉環,努力打造環境資源保護執法司法協作的“臨海樣板”。
“此次合作將為自然資源筑起新的司法屏障,全面服務保障我市生態安全。我們將以此次簽約合作為契機,全面履職盡責,強化雙方協作配合,形成打擊自然資源領域違法行為的強大合力。”市自然資源規劃局主要負責人說道。
儀式完成后,市人民法院與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立即組織人員赴尤溪鎮坪坑村白巖自然村開展首個環境資源執法司法協同聯動機制補植復綠活動,共種植160余棵紅豆杉、浙江樟,以補植復綠的形式幫助完成森林督察違法案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