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吵架應該分場合。”人與人相處時有矛盾,拌嘴吵架本是再平常不過的瑣事,但是在高速公路的隧道里吵架就是拿生命安全開玩笑。近日,高速交警在視頻巡邏時就發現了這樣離譜又危險的場面。
公共畫面顯示,當日19時許,在S28臺金高速位于古城街道的灣山隧道里,一輛小貨車停在了緊急停車帶上,隨后車上下來4個人,而小貨車車主一腳油門揚長而去,徒留4個人面面相覷,在檢修帶來回走動。過了25分鐘后,車主又開了回來,接上在檢修帶來回踱步的4個人后又一次駛離。
所幸在這緊張的25分鐘內,隧道內車流量不大,4個人也沒走到更遠的地方去,人都沒事。
事后,民警立即通知小貨車駕駛員來隊里接受處理。
原來,駕駛員姓盧,車上的人都是他雇用的工人,當天是準備回老家金華干活。
“他們在車上和我吵了一句,我就發了火,后來想想也不對,就重新上高速把他們接上了。”盧某說,他雇用了5個員工,本來一車共有6人,但因小車涉嫌超員,一到臨海市區收費站進口就被交警“逮住”,沒辦法,只能當場下車一人。隨后,他便帶著剩余的4個員工繼續上路,結果開到半路,雙方發生口角。本來心情就不好,一吵架火氣更大,他便讓同車的4人全部下車,自己一腳油門揚長而去,撇下4人在車流中凌亂。
當時已經臨近傍晚,由于不熟悉道路,心急又緊張的4人只能沿著檢修帶來回踱步。
獨自開車上路的盧某漸漸平復心情后,有點擔心4個員工,便電話聯系讓他們不要亂走動,自己再回去接他們。隨后,盧某在臨海西下高速后,又重新開到臨海市區收費站進口處接上之前被扔下的同伴,再開回到緊急停車帶接上4人駛離。這行為相當于又一次上演超員行駛。
對于盧某這一系列的所作所為,交警進行了嚴厲批評與教育,并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高速交警表示,在高速上千萬不要開“情緒車”“斗氣車”,否則會影響自身和他人安全,引發不必要的事故。此外,超員導致車輛超出其載重量,會增加行車過程中的不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