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以為要等上很久,也不知道準備的材料行不行,沒想到交到窗口后,沒幾分鐘就能去找調解員調解了。”近日,王先生因一起買賣合同糾紛來到市社會治理中心時,體驗感滿滿。
過去,民商事糾紛調解要先經由市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審核、登記,才能分派流轉到調解員的手中。自2021年6月17日“一窗受理”機制開始運行后,市民到市社會治理中心綜合受理窗口遞交申請,僅需10分鐘,便能走完受理流程,與調解員對接。
“為更好地實現糾紛的源頭治理,更快地化解老百姓之間的矛盾,市人民法院主動將法院調解工作置于社會治理大格局中,大力配合社會治理中心在全省率先探索‘一窗受理’機制。”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宋海敏說。
一窗受理 調解成功率提升明顯
走進市社會治理中心,過了安檢后便是無差別綜合受理窗口。“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務”的醒目標語下,由社會治理中心、法院、司法局等單位精干力量組成的工作團隊,按照“調解優先、應調盡調”的原則,綜合受理群眾提出的信訪接待、糾紛調解、訴訟服務等事項。
從“單打獨斗”到“整體作戰”,“一窗受理”工作機制由市委政法委牽頭統籌,以市社會治理中心為主體,市人民法院、市信訪局、市司法局協助推進,按照“制度重塑、流程再造、組織重構”的改革創新理念,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聯動工作體系。
“在‘一窗受理’機制下,中心在物理格局上將把好糾紛的‘入口關’具象化,方便當事人進入中心后就能到該窗口辦事。與此同時,我們也引導群眾觀念從‘有事找法院’向‘有事找中心’轉變。”市社會治理中心主任洪滔滔說。
據悉,“一窗受理”機制運行以來,共受理糾紛22738件,調解成功11395件,成功率50.11%,被肯定為矛盾糾紛化解的“臨海模式”。
創新受理模式:調解優先訴訟斷后
蛇年春節期間,市民李女士8歲的女兒在某游樂園玩耍時受傷。李女士多次與游樂園負責人溝通,對方始終拒絕賠償。3月上旬,李女士準備起訴。來到市社會治理中心之后,綜合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員葉夢接待了她。在了解調解事宜后,李女士最終打消了對后續履行等問題的顧慮,在上訴和調解之間,選擇了后者。
葉夢以“浙里調解系統”為入口,登記了李女士的糾紛事項,并派發給調解員。李女士拿著葉夢向她出具的《受理通知書》,馬上到該調解員的辦公室對接調解事項。兩周后,案件順利調解,游樂園賠償了李女士8000余元。
李女士的經歷是“一窗受理”機制運行的一個縮影。
在前端,市社會治理中心以中心的名義受理案件,適宜調解的民商事糾紛當場按照分案機制的規定派發至調解員。對不適宜調解、當事人不愿調解或對外委托調解不成的疑難復雜案件,則由法院立案窗口進行審核立案,形成化解糾紛整體合力和完整閉環。
洪滔滔告訴記者,為避免久調不決,中心出臺規范指引,調解期限一般為30日,超期調解不成的,一律登記立案進入訴訟程序。疑難復雜案件且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經批準可延長至60日。調解成功后,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或需要出具民事調解書的,工作人員在7日內予以辦結。
通過制度重塑,創新受理模式,“調解優先,訴訟斷后”的遞進式矛盾糾紛分層過濾體系得以建立,讓大量矛盾糾紛在進入訴訟程序前得到有效化解,也大幅提升了人民群眾的體驗感和滿意度。
加強聯動 提升解紛質效
市社會治理中心設有9大行業性調解組織、6個綜合調解室、1個警調銜接室及1個冠名調解室,由14名專職調解員組成金牌團隊。駐社會治理中心的法官不再直接參與糾紛調解,而是專注于調解指導、司法確認、訴調對接、簡案速裁等工作。法官與專職調解員建立指導關系,加強日常疑難案例法律指導,統一調解尺度,對調解協議進行把關。
此外,市人民法院還注重加強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針對勞動、道路交通、物業、金融、知識產權、醫療損害賠償等糾紛,安排專業領域法官開展專題培訓,著力提高調解員、相關政府部門及行業組織的法律業務水平,推動調解實效的提升。
2023年,“一窗受理”機制在縣級層面已經成熟完備,此時恰逢共享法庭建設到了提質增效的關鍵時期。市人民法院聯合市社會治理中心、市司法局、鎮(街道)多次召開座談會,推動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動“共享法庭”融入“141”基層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
根據《實施意見》,在縣級層面,“共享法庭”運維中心整體入駐市社會治理中心,負責對轄區內“共享法庭”調度指揮管理;將鎮街共享法庭納入平安法治平臺以及聯勤處置隊伍、調解隊伍建設,并配備聯系法官團隊,根據需求為鎮街提供法律咨詢、協助化解矛盾糾紛、普法培訓等專業法律服務;在村社層面,法官團隊以包聯干部的形式加入網格團隊,為網格提供調解指導、業務培訓等服務,切實提高網格團隊法治化工作能力,實現糾紛化解的重心下移。
下階段,我市將持續深化“一窗受理”工作機制建設,讓“小窗口”演繹大服務,為推進縣域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積極貢獻。